扛牢守护责任 保护绿水青山
扛牢守护责任 保护绿水青山
--临洮县马啣山2022年禁牧工作纪实
马啣山地处临洮县东北部,区域总面积14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9%,最高海拔3671米,是临洮县重要的天然生态屏障和东部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涉及上营、峡口、辛店、太石4个乡镇,58公里普银公路贯穿马啣山全境。马啣山生态区位重要,发挥了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区域小气候、增加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
2020年以来,临洮县委、县政府启动实施马啣山贫困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改善马啣山生态环境面貌,先后实施了福﹒定清风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贫困村生态修复、普银路通道绿化、退化草地修复等生态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4.8万亩,退化草场修复0.5万亩,栽植云杉等各类绿化苗木500多万株,完成投资6500多万元。通过林业生态工程综合治理,马啣山的生态环境向好发展。但由于普银路沿线部分群众多年来形成的传统放牧习惯,牛羊对幼林地和草原植被造成了极大破坏。为了保护马啣山生态环境,临洮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不懈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马啣山封山禁牧工作。
行政推动 多点发力抓禁牧
针对马啣山生态区位重要,禁牧工作涉及部门和乡镇多、面积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工作推进难度大的实际,4月份,临洮县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多次专题研究,多次亲自过问,有力地推动了马啣山封山禁牧工作的开展。一是人大发挥监督职能。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一名副主任专抓此项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了“人大说质”的监督职能。二是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4月份,县检察院牵头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马啣山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5月份召开了相关部门和乡镇参加的马啣山生态治理听证会,给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和辛店镇、太石镇、上营乡、峡口镇下发了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下发后,多次深入马啣山区域开展明察暗访,有力地推动了封山禁牧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部门联动,乡镇发力。为了加强统一调度,形成工作合力,6月7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在辛店镇召开了由县人大、县检察院和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马啣山封山禁牧工作推进会,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职责。
宣传措施精准 层层发动抓禁牧
马啣山封山禁牧涉及4个乡镇的17个行政村,由于长期以来沿线群众形成的传统放牧习惯根深蒂固,开展封山禁牧最大的难题就是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为了将封山禁牧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宣传上措施多管齐下。5月份,随着新修订的《甘肃省草原条例》的正式施行,7月26日临洮县政府发布了《临洮县草原禁牧令》,为马啣山全面实行禁牧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马啣山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马啣山沿线4乡镇充分利用召开村社养殖户、护林员会议,县林草局宣传车1辆,通过线上线下同时发声加大宣传频次,将禁牧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块、到养殖户、到县界。从4月份以来,马啣山沿线四乡镇先后召开封山禁牧安排部署、推进会议8场次,县级林长巡林2次,乡级林长开展巡林12次。张贴禁牧令120张,走访入户35户,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30多份,散发《甘肃省草原条例》、《临洮县草原禁牧令》6500多张,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重点沟道口设立禁牧宣传牌8块,组织护林员集体巡山8次。
开展常态化巡山,依法打击抓禁牧
县林草局安排局执法队和马啣山管护站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全域巡山活动,沿线乡镇护林员密切配合开展禁牧执法。为了发挥乡镇执法所的作用,县林草局对沿线四个乡镇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执法人员12人。在开展的巡山和联合执法中,共现场口头警示教育群众30多人次,依法处理违规放牧12人次,责任违规放牧行为人赔偿林木损失10万多元,依法拆除养殖户违法搭建的圈舍12处。特别是4月22日凌晨5点,县林草局执法队与马啣山保护站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榆中县越界放牧1起,责令赔偿林木损失4万元。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和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共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30份,马啣山沿线养殖户出售牦牛450多头,羊300多只。
马啣山是临洮县东北部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马啣山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临洮将压紧压实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林长制责任,重点加大马啣山区域的封山禁牧工作力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保护马啣山的“绿水青山”,不断释放生态红利。